浙江宁波,一老人买完东西,自助结账后,工作人员发现她漏扫了一份75元的土猪肉,说老人是偷盗,要罚她2万元。老人没那么多钱,就把仅剩的3000元转给了工作人员。
老人家属报警后,警方调查发现,老人不止一次有漏扫之嫌。得知此事后,家属不再追究超市罚款的责任,超市也向老人出具了谅解书,并退回了罚款。
对于这件事,网友们产生了争议,有说自助扫码结账有两个台子,一个放没扫码的,一个放扫过码的,不可能漏扫,老人的行为就是盗窃,超市也是无奈之举。
也有网友说超市无权罚款,这是抢劫。还有网友质疑超市干嘛用自助扫码结账的。
但其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主要看两点,一是看她所盗物品的价值是都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二是看是否存在多次盗窃的情形。
有这两种情形之一的,都构成盗窃罪。除此之外,构成盗窃罪的情形还包括:携带凶器盗窃、入户盗窃、扒窃。所以,要提醒的是,不要以为偷的东西不值钱,就不是犯罪哦。
回到老人这件事上,如果老人确实存在偷盗行为,超市就有权对她进行罚款了吗?
当然没有。因为,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只有行政机关或者受委托的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组织有权实施,除此之外的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权实施行政处罚。
所以,超市当然没有权利对偷盗超市财物的行为进行罚款。如果超市发现有人偷商品,可以要求行为人买单,也可以报警处理。
这里要提醒工作人员的是:
当你发现有人偷盗时,千万不要以报警或者其他“恶害”威胁当事人,向他们索要罚款,否则,你就有可能因此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