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又赢了,还获赔3200万,引起热议。
去年9月,腾讯以《云南虫谷》遭大量抖音用户剪辑上传起诉抖音,要求其立即删除相关视频,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后又将索赔金额上升至9000万元。
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网剧《云南虫谷》被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抖音又输了,腾讯获赔3200万,刷新了影视侵权案的赔偿记录,腾讯又一次赢了,不愧是“南山必胜客”,不得不服。
有网友表示,腾讯跟抖音真是让人开了眼界了,你们一直这样难道好吗?难道不能商量出一套共存的法则吗?
也有网友表示,也是变相打了广告,不仅不需要广告费,而且效果贼好,(抖音已哭晕在厕所)
不过这是一审判决,除非抖音不上诉,否则一审判决并不直接生效,因此这个判决目前还不是最后结果。
短视频二次创作,对原著作权人而言,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除非有法定的正当使用的理由,认定构成侵权并无争议。
但是短视频二次创作,有时候对原著作权人而言,是一种宣传。很多人是看了短视频后,花钱到爱奇艺等平台购买会员去看完整版的视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合理确定损失,是法官面临的巨大难题。
抖音的存在,确实对电影的消费,产生深远的影响。不好的片子,抖音上一看,可能原片子就卖不出去了。但是好的片子,抖音一看,反而激发全程观影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