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趣事:写悯农诗的人,为何最后成了酷吏?
唐朝趣事:写悯农诗的人,为何最后成了酷吏?
李绅,字公垂,亳州谯县古城人。六岁丧父,随母迁居无锡。唐宪宗元和元年(公元806年),中进士第,补国子助教,历任江州刺史、滁州刺史、寿州刺史、汴州刺史、宣武军节度使、宋亳汴颖观察使、淮南节度使、中书侍郎、右仆射、门下侍郎、司空公等职,册封赵国公。为李(德裕)党重要人物。唐会昌六年(公元846年),病逝于扬州,终年七十五岁,追赠太尉,谥号“文肃”。
李绅与元稹、白居易交游甚密,为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和参与者。有《乐府新题》二十首,已佚。青年时,目睹农民终日劳作而不得温饱,以同情和愤慨的心情,写出《悯农二首》:“其一,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其二,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流传甚广,千古传诵,被誉为悯农诗人。
李绅步入仕途飞黄腾达后,却丧失了诗歌里的悯农之心,逐渐蜕变成一个花天酒地、滥施淫威的腐官酷吏。随着官职的升高,李绅“渐次豪奢”。据传,李绅一餐的耗费经常多达几百贯甚至上千贯。李绅当淮南节度使时,对百姓疾苦极为漠视。在李绅治下的百姓,终日惶惶不安,纷纷渡江淮而逃难。与李绅同时代的韩愈、贾岛、刘禹锡、李贺等人,无不对其嗤之以鼻。刘禹锡任苏州刺史时,曾应邀参加时任扬州节度使李绅安排的宴会,他看到李绅家中私妓成群,其中一名歌妓色艺双绝,感慨颇多,于是写下了《赠李司空妓》一诗:“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刘禹锡的大意是:佳肴美酒,歌姬美色,轻歌曼舞,李司空早已习以为常,养尊处优过着奢侈的生活,可我刘禹锡却肝肠寸断。这首诗给后世留下了一个“司空见惯”的成语,李绅倒也大方,直接就把这个歌女送给了刘禹锡。家中歌女可以随意送人,这奢侈得就很有水平了
李绅发迹后,不仅生活奢侈,而且爱耍权威,无情无义。《云溪友议》中记载,李绅发迹之前,经常到一个叫李元将的人家中做客,每次见到李元将都称呼“叔叔”。李绅发迹之后,李元将因为要巴结他,主动降低辈分,称自己为“弟”,为“侄”,李绅都不高兴,直到李元将称自己为孙子,李绅才勉强接受。还有一个姓崔的巡官,与李绅有同科进士之谊,有一次,特地来拜访李绅,刚在旅馆住下,家仆与一个市民发生争斗。李绅问那个家仆是干什么的,家仆说:“是宣州馆驿崔巡官的仆人。”李绅竟将那仆人和市民都处以极刑,并下令把崔巡官抓来,说:“过去我曾认识你,既然来到这里,为何不来相见?”崔巡官连忙叩头谢罪,可李绅还是把他绑起来,打了二十杖。崔巡官被送到秣陵时,吓得面如死灰,甚至不敢大哭一声。当时人们议论纷纷:“李绅的族叔反过来做了他的孙子,李绅的友人成了被他流放的囚犯。”
由于李绅为官酷暴,当地百姓常常担惊受怕,很多人甚至渡过长江、淮河,外出逃难,下属向他报告:“本地百姓逃走了不少。”李绅道:“你见过用手捧麦子吗?饱满的颗粒总是在下面,那些秕糠随风而去,不必报来。”
李绅一生中最大的污点,是他晚年经手的“吴湘案”。唐武宗会昌五年(公元845年),李绅出任淮南节度使。斯时,扬州江都县尉吴湘被人举报贪污公款、强娶民女。李绅接报后,立即将吴湘逮捕下狱,判以死刑。但此案上报到朝廷后,谏官怀疑其中有冤情,朝廷便派遣御史崔元藻前往扬州复查。崔元藻调查后发现,吴湘贪赃属实,但款项不多,强娶民女之事则不实,所以罪不至死。但李绅却一意孤行,强行将吴湘送上了断头台。
按照奏章中的说法,李绅执意处死吴湘的起因,是扬州都虞候刘群欲娶流落广陵的美女阿颜,不料,阿颜的养母却悄悄把阿颜嫁给了江都县尉吴湘,刘群闻讯后,非常气愤,就唆使他人举报吴湘贪污公款、强娶民女。但是,一些史籍对此事另有说法。《北梦琐言》中的说法是,李绅欲纳美女阿颜为妾,没想到却被吴湘捷足先登了,李绅勃然大怒,欲置吴湘于死地。由于吴湘迎娶阿颜的聘礼丰厚,李绅便下令调查他的收入来源,很快便发现吴湘有贪污行为。《册府元龟》说,李绅欲夺阿颜献给李党老大李德裕,所以一心想干掉吴湘这个绊脚石。有人认为,这是一场报复。吴湘的叔父吴武陵当年得罪过李德裕的老爸李吉甫,两家是世仇。李德裕当上宰相后,也借故整过吴武陵,并将他贬为潘州司户参军,后来,吴武陵郁郁而终。李绅自然很清楚吴李两家的历史恩怨,为了取悦李德裕,李绅将吴武陵的侄子吴湘也列为报复对象,因而罗织罪名,处其死刑。事实上,李德裕同此案也脱不了干系。御史崔元藻回京后,说吴湘罪不至死,时任宰相李德裕立即将他贬为崖州司户参军,企图掩盖真相。
大中元年(公元847年),唐宣宗即位后,罢免了李德裕的宰相职务,李党一干人等全部被贬去崖州。这时,吴湘的哥哥吴汝纳为弟鸣冤,请求朝廷复查吴湘案,三司复查后,吴湘终于得到平反。这时,李绅虽已去世,但由于其生活豪奢、为官酷暴、滥施淫威,被定性为酷吏,按照唐朝的规定,酷吏即使死掉也要剥夺爵位,子孙不得做官,因此,死去的李绅受到了“削绅三官,子孙不得仕”的处罚。
李绅也有一个不计前嫌的故事:李绅做淮南节度使时,有一个叫张又新的官员在江南郡守的任上被罢官。因此,张又新便和李绅有隙,做什么事都对着来。张又新罢官后还乡,遇风翻船,淹死了两个儿子。身遭不幸,非常悲痛,又担心李绅会报复他。便给李绅写了很长的一封信,表示自己的歉疚。李绅很同情他,便在回信中说:“过去争论的话,我怎么能记恨?互相之间不对的地方,我早忘光了。”张又新非常感激,亲自面谢,两人释嫌和好,同旧时是朋友一样。两人经常一起高高兴兴地痛饮。
张又新曾经做过广陵从事,和一位风尘女子很要好,但相爱却不能成眷属。二十年后,张又新在李绅家喝酒,恰好与女子相逢。四目相对,泪将欲下。李绅去换衣服,张又新用手指蘸着酒,写词在木盘上,女子记住了词。李绅回来,张又新端着酒杯发愁。李绅感觉到了什么,就叫女子唱歌佐酒。女子便唱了张又新刚写的词:“云雨分飞二十年,当时求梦不曾眠。今来头白重相见,还上襄王玳瑁筵。”张又新喝得大醉,李绅便让女子和他一起归去。
李绅历经宦海沉浮,中唐时期的“牛李党争”几乎伴随他一生的政治生活。虽最后得居宰相之尊,但李绅的主要成就在于文学创作,他是在中国文学史上产生过巨大影响的新乐府运动的参与者之一。
李绅的诗歌创作,以贬谪端州为分界线,大致可分为两个时期。前期在儒家“济世”“利物”思想影响下,抱着强烈的政治热情,在继承《诗经》现实主义精神的同时,积极向民间学习,诗歌关注社会,反映现实,规讽时事,政治功利性很强,因而形式相对简单,语言亦通俗易懂,表现出通俗浅切的风格特征;后期随着社会政治形势的改变,以及个人宦海沉浮的不定,关注的对象由外向转为内敛,重在抒发一己之私,表现个人情感,与之相适应,诗歌形式也多样,且讲究艺术手法的运用,意境深晦,重视炼字锻句,表现出典雅繁艳的风格特征。
李绅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他是唐代第一个有意识地以“新题乐府”为标榜,与传统的古题乐府区别开来的诗人。他曾一气写出《新题乐府》二十首。元稹和了十二首,即《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序中说:“予友李公垂,贶予乐府新题二十首,雅有所谓,不虚为文,予取其病时之尤急者,列而和之。”白居易本着这个精神,写诗五十首,改名《新乐府》。元稹、李绅的二十首新题乐府已失传。他的《悯农二首》,铸为格言,传诵不衰,虽未被郭茂倩收入《乐府诗集》的“新乐府辞”中,其实是地道的新乐府,是新乐府运动中的杰作。
李绅“是新乐府运动的先锋,对唐代长篇叙事诗的发展也有贡献”(见吴庚舜等主编《唐代文学史》)。中唐是文学史上叙事诗较为发达的时期,李绅是当时重要的诗人,与元稹、白居易等为叙事诗的发展作出了贡献。李绅长篇叙事诗的成就与影响仅次于元白。李绅《莺莺歌》《悲善才》等叙事诗,与元稹的《会真诗》《梦游春》《连昌宫词》、白居易的《长恨歌》《琵琶行》一样,是中唐时期长篇叙事诗中的代表作品。《莺莺歌》与元稹的传奇小说《莺莺传》相关联。作品以长诗铺排故事,不仅有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人物描写也十分细致传神,是后来《西厢记》的创作依据之一。
李绅六十七岁时自编其诗集为《追昔游诗》,用各种体裁追叙平生的遭遇和游历,抒发怀旧之情与盛衰之感,其中,有很多是回忆当年漫游各地的写景之作。这些作品具有一定的艺术性。
李绅散文比较著名的有《寒松赋》。这是一篇咏物抒情的小赋。作者身处逆境,一方面发泄怨愤,决心“驱雷击电除奸邪”,另方面也表明要砥砺志节,像寒松那样披风雨,傲霜雪,抗严寒,亭亭耸立,不改变其忠贞本性。作者对生于幽涧的松树“负栋梁兮时不知,冒霜雪兮空自奇”的遭遇深感愤懑,看似句句写松,实则处处喻人。全赋篇幅短小,但也摹仿汉赋形式,文末有总括全篇要旨的“乱曰”。赋文中,多用骈俪句,但不都是四六句式,而富于变化。语言通俗平淡,极少使用典故。可谓一代绝赋。
(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