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善宋、金的行政体系后,为何蒙古政权依然没摆脱财政的束缚?
公元1271年,忽必烈自立为帝,定都大都,建立起庞大的元朝。但是,其他的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和伊利汗国均不承认忽必烈的元朝权威。
所以说,元朝也就成为了蒙古政权下的地区国家。但是,元朝在古代历史上却给人留下了非常难以忘怀的记忆。
但是,不管是其他三大汗国还是忽必烈建立的元朝,他们对于财政体系都有着烦恼。其实,这种隐患早在成吉思汗时代便埋下了祸根,长期以来,蒙古军队在作战中为方便军需的供给,便采用古老而直接的掠夺式,军队到哪里就洗劫哪里,从而维持军队的运转。
但是,当元朝政权建立后,忽必烈也敏锐地认识到,单靠掠夺是不能在庞大的帝国上长期发展的。其实,早在窝阔台时代,蒙古政权就已经在尝试利用中原的财政体系来维持军事和其他方面运转,实际上也就是向百姓征税。
随后,蒙古政权也在治下地方划分农业税和财产税两大税收板块,当源源不断地赋税进入蒙古政权的库房以后,他们发现政税比单纯掠夺得来的钱币更多,甚至这种制度优于掠夺式的最大特点便是其可以长期发展税收,而不是一昧地短期粗暴掠夺。
但是,后面蒙古政权又碰见了新的情况。随着战争范围的扩大,他们需要更多的现钱来维持整个军队进行讨伐征战的需求。
但是,征税是有时间节点的,比如一年两次税收,其他时候是无法得到税款收入的。所以,蒙古政权必须想到新的办法来解决他们对于财政的燃眉之急。
这时,蒙古政权又启用了一项非常极端的制度,也就是历史上的“包税制”。其实,所谓的包税制,从字面理解就可以看出是将征税权打包个别人来代替征收,完成对于蒙古政权的税收任务。
蒙古政权可以将归结中央朝廷的征税权力转包给那些商人,他们便拿着征税权力对辖区内进行征税,并且还可以自行设立税收的结构,从而给蒙古政权带来大量的税款,而这些包税商人也是凭借这个赚的盆满钵满。
其实,这种做法也确实在短期内解决了蒙古政权急需用钱的困境,但是这种对地方政权百姓进行掠夺式的征税,反而让蒙古政权在地方失去了相应的民心,以至于直接破坏了蒙古政权乃至元朝后期的经济发展能力。
最终,在蒙古帝国的蒙哥时代,蒙古政权终于迎来一次财政体系的彻底变革。
蒙古政权吸取宋、辽、金的财政体系和税收等,逐渐建立了一套以农业税、商业税、人头税和徭役为主的税收新结构,并且在农业税方面还采用宋朝时期普遍流行的一年两次征税周期,从而使蒙古政权的财政体系逐渐成熟。
随后,蒙古政权又依托宋金时期的政治结构,迅速建立起以中央为主的中书省和六部,以地方为主的行台中书省,也就演变成行省,这也是最早省制的开端,这种地域结构的变革也直接促进了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
元朝行省
由此,在元朝历史上,也就形成了以省、院、台为核心的权力新结构。但是,元朝在政治结构上的逐渐成熟,却并没有直接影响元朝的财政体系,其财政漏洞在后世中逐渐扩大,也成为了压垮元朝的最后一根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