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三个创始人为什么分手 不要和好朋友一起创业
大家对《中国合伙人》这部电影应该不陌生,电影讲的一个农村孩子考了三次才考上大学,大学毕业后留在学校当老师,因不擅长和领导相处,最后被领导处分,离职后和一帮朋友创办了一个名为“新梦想”学校的故事。
这个故事的原型就是新东方开创人俞敏洪的经历。
1993年11月,俞敏洪放弃大学教师的工作下海经商,创立了新东方学校并逐步在全国34个城市建立了英语培训学校。
刚起步时,新东方的员工都是俞敏洪的亲属。虽然没有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但是这样的现状也不错,不需要看管员工作时间,也不需要监控财务,因为都是自家人。
但是自家亲毕竟存在文化水平不高、管理经验缺乏的问题。所以到1995年俞敏洪意识如果想要再干下去,必需要有真正意义上的合伙人。于是拉来自己的同班同学徐小平、王强入伙。
守业领导能力和全局观上俞敏洪比徐小平、王强两个人强,但是英语水平和对西方文化的解上俞敏洪不如他三人结合,弥补了双方的缺乏,因此俞敏洪认为他最合适的合伙人选。
找到合适的合伙人,下一步就是撸起袖子大干一场了团队刚成立的时候,大家的想法很简单,三个人齐心协力奋勇拼搏,赚了钱三人均分,此时的股权分配是34%、33%、33%
学校兴办一年后,俞敏洪发现有人干得多,有人干的少,这时候要怎样进行管理?俞敏洪认为有必要对合伙人和合伙人以外的员工的业绩进行考评,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考评体制刻不容缓。
新东方刚开始的合伙制,包产到户。俞敏洪只是简单地把新东方分成了几个板块,比方口语由王强来做,出国咨询由徐小平来做,考试由自己来做,各拿各的钱,这种合伙制非常松散,效率低下。
俞敏洪意识到一定要建立严格的股份制结构,规范企业管理制度。2000年,俞敏洪制对学校进行股份制改革,订出一套统一战略。
建立股份制结构的过程中,各种问题随之而来。除了王强和徐小平,还有很多重要的人也要分股份。最后他划分了11位原始股东,但每个人应分多少股份,又成了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其实在划分股份之前,新东方100%股份都是俞敏洪的分配股份时,新东方的净资产有1亿人民币,全是由俞敏洪投入。如果要把股份分出去,授予者在原则上应该出钱购买。但是以徐小平、王强为首的这些小股东联合起来对俞敏洪说,股份我一定要的但没有钱,如果你不划分股份给我就散伙吧。
无奈之下俞敏洪只能赠送股份,但把股份送出去之后,还存在矛盾:俞敏洪单枪匹马的时候,把自己应得的利润都用于新东方的发展了而其他人的利润则都放进了自己的腰包。
实行合伙股份制之后,目标是要把新东方做大,做成上市公司,所以要把所有的利润都放在公司发展上。这样一来,原来一年可以拿到200万元的股东,现在只能拿50万元。股东们发现分红的钱变少了发生了强烈的满意情绪。
最后,这些股东又觉得新东方的股份不值钱,而俞敏洪提出让他把股份还给公司时,又不答应,对俞敏洪说:想要收回股份,那你出钱来买吧。于是大家又开始讨论多少钱收,俞敏洪说按原来的净资产1亿元的价格回收,每1%股份100万元,现金交易。为了这事,俞敏洪特地从朋友那里调来三四千万元。结果定完价,这些股东又不愿意转让股权了。
据俞敏洪后来形容,当时各方利益难以平稳,安抚了这个又得罪了那个最后核心团队成员就职的就职、跳槽的跳槽、另起炉灶的另起炉灶,争权夺利到白热化水平,连开创大佬间都变得气氛火爆。最终,大家分道扬镳。
因为股权不合理导致开创人纠纷不时而散伙是很多守业公司会犯的错误。